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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元前522年,伍子胥父兄被楚平王殺害。伍子胥逃離楚國,
投奔吳國。途中他饑困交加,見一位浣紗姑娘竹筐裏有飯,
于是上前求乞。姑娘頓生恻隐之心,慨然相贈。伍子胥飽餐
之後,出于安全原因,要求對方爲他的行爲保密。但姑娘猛
然想起,男女接觸爲禮教和輿論所不容。她随即抱起一石,
投水而死。伍子胥見狀,傷感不已。他咬破手指,在石上血
書:“爾浣紗,我行乞;我腹飽,爾身溺。十年之後,千金
報德!”

後來,伍子胥在吳國當了國相,吳王調遣勁旅攻入楚國。公
元前506年,伍子胥“掘楚平王墓,其屍鞭之三百”。伍子胥
報了大仇之後,又想到要報恩,但苦于不知姑娘家地址,于
是就把千金投入她當時跳水的地方。這就是千金小姐的由來。

用“千金”來比喻女子,最早的文字記載見于元代曲作家張
國賓所寫的雜劇《薛仁貴榮歸故裏》:“你乃是官宦人家的
千金小姐,請自穩便。”明、清以後的話本小說中稱女孩子
爲“千金”的就更多了。

2.古時把富貴人家的女孩稱爲“侯門千金”,今人泛稱女孩
叫“千金小姐”。女孩何以稱“千金”?這得從我國的古代貨
币單位說起。兩千年前的秦朝以一镒爲一金(“镒”是古代重
要單位,一镒爲二十兩或二十四兩),漢朝以一斤金子爲一金。
秦漢時金多指黃銅,“千金”實爲“銅千金”。後人借“千
金”以言貴重,如“一字值千金”、“一言千金”、“一笑
千金”“一刻千金”、“一諾千金”、 “一物千金”等均是
此義。在社會交往中,漸漸地,人們也就将未婚女孩專稱爲
“千金小姐”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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