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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十八與三十八定理

優質女人,有時會被看起來相當糟糕的男人娶走。

  曾經被這些優質女人拒絕的求愛者,後來見到這個女人選定的老公,就陷入了一個永恒的疑問:“蒼天啊,大地啊,玉皇哥哥啊,天使姐姐啊,哪一位能告訴我,她怎麼會看上他?我到底哪一點不如他?”

  我可以總結一個“二十八歲定理”,解決上述疑問:“如果你愛上一個女人,如果你在她二十八歲左右遇到她,那麼,你會比較容易娶到她。因為,女人在這個年齡最是餓嫁。”

  這就是張愛玲所謂的,在時間無涯的荒野裏,沒有早一步,也沒有晚一步,恰好趕上了。在此以前,她還沒有玩夠,或者還在待價而沽;在此之後,她的心理趨於冷靜,恢復了一點從容。

  二十八歲,是女人一生中的打折季。她急於把自己處理掉,賤賣都可以,這就便宜了幸運的牛糞和癩蛤蟆。總之,能得到,不必因為你足夠好,而是因為足夠巧。

  那麼,優質的男人,他們的打折季是在何時來到呢?我想,應該比女人足足推遲了十年。

  大約三十八歲前後,男人迎來人生的“秋分”。生命的歷程可以算抵達了中途站,一切雖未蓋棺論定,卻也大致塵埃落定,以往熾熱的名利心、玩耍心、色慾心會突然降溫,心裏平添了一絲絲的涼意。旁觀一下昔日同儕,大都抱上了寶寶,並且度過了狼狽不堪的尿布時代,縈繞膝前、聰明乖巧,任何其他種類的寵物都無法相比,難免倍感老懷寂寞。

  不結婚的老女人,會榮膺老處女之美譽。不結婚的老男人,通常老而不處,不至於生出此等誤會,但不免蒙上“老怪物”的惡謚。

  英國隨筆作家查爾斯·蘭姆終生未婚,飽嘗個中滋味,專門寫了一篇《一個單身漢對已婚男女言行無狀之哀訴》。他抱怨道,已婚者有一種莫名其妙的倨傲之情,有一位年輕的女士,剛結婚不足半個月,只因在如何為倫敦市場養殖牡蠣這個問題上,蘭姆不幸與她意見相左,這位女士狂妄地冷笑一聲,質問道,一個娶不上老婆的光棍漢,如何有資格在諸如此類的問題上冒充內行?

  施耐庵說過,男人三十未娶,不應再娶,四十未仕,不應再仕。現在則正好顛倒過來,男人三十未仕,不應再仕,四十未婚,正應速婚,好摘掉“老怪物”的帽子。有多少鑽石王老五,趕在四十歲之前,手忙腳亂地娶了一個壓根就與他不相稱的女人。

  因此,這個世界最為烈火幹柴的婚姻應該發生在二十八歲女與三十八歲男之間。只是哪會有這麼湊巧、湊趣、湊合的美事?依舊情天難補,恨海難填,好事難偕。但是,只要你掌握了“二十八歲與三十八歲定理”,依照它去尋覓、論證、下手,會更有機會踏上幸福之途。偌大的世界上,那些破碎、孤單、徬徨的心靈,應該會少掉一些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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